东昌路旁的商铺是违建吗?谁来认定?

问题流转多次均未找到受理部门,道路周边管理权责亟待厘清

摘要:“东昌路旁,宁波江北康养医院南侧原本是一家工厂的仓库,许多人在围墙后面违建房屋,并将围墙拆除改建成出口,这样一来,就多了一排沿街商铺。我向江北…

图为网友投诉的涉嫌违建。(傅钟中 摄)
 

涉嫌违建的店面以经营汽车轮胎、设备为主。(傅钟中 摄)
 

店铺门口停满了大卡车。(傅钟中 摄)
 
  “东昌路旁,宁波江北康养医院南侧原本是一家工厂的仓库,许多人在围墙后面违建房屋,并将围墙拆除改建成出口,这样一来,就多了一排沿街商铺。我向江北区相关部门举报这样的私搭乱建行为,但至今连认定的部门都找不到。”11月21日,网友“宁波的冬”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
 
  在帖子中,该网友还上传了这一问题在江北区和镇海区各部门之间的流转情况:
 
  11月11日,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烦请转属地。
 
  11月12日,江北区甬江街道回复:经街道城管中队现场查看确认,该处为道路红线范围,应属镇海路政受理范围。
 
  11月13日,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属地中队现场确认,该处为江北区区域。
 
  11月13日,镇海区信访局:1、经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中队现场确认,为江北区区域。2、该位置工商登记为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已上传。
 
  11月14日,江北区甬江街道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东昌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域为20米,因投诉内容涉及道路红线范围,应由镇海路政部门负责查实、查处。
 
  11月14日,江北区信访局回复:经核实,在道路红线范围(国道是20米),不管是造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房子,先要经过镇海路政审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建造的,镇海路政是最有权限去管理的。
 
  11月21日,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经我局实地调查,该房屋在329国道拓宽前已处于建筑控制区以外,且该处房屋全部位于相关部门批准的厂区建筑红线内。是否属于违建、是否改变土地性质,由江北区相关部门核定。
 
  11月20日,小e来到现场看到,网友所说的这排涉嫌违法建筑位于东昌路与望海南路交界口西侧,宁波江北康养医院南侧。这排店面长40多米,经营项目以大型汽车轮胎、配件为主。小e仔细查看,该排店面门口皆没有门牌号标识。
 
  据了解,东昌路是329国道,国道属于市级公路部门负责,后来市公路部门又将这段路委托给了镇海路政来养护管理。
 
  小e从镇海区路网中心了解到,在投诉件转交给他们后,镇海区路政大队已前往实地调查。经查,这排涉嫌违建房屋总长度为50米,宽度为6.5米,共14间房屋,房屋实际距离公路边沟外缘15米,全部位于厂区围墙内,未超出厂区的建筑红线。
 
  镇海区路政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地块于1997年转让,转让后,地块所有人在该处建设了房屋和围墙,房屋原作为辅助用房使用。2014年,地块所有人在原围墙上开门,并将房屋作为商铺出租。但围墙及房屋的位置、大小与所建时保持一致,并未变动过。原来,厂区围墙距离拓宽前的329国道20米以外,处于329国道建筑控制区外。1997年公路拓宽改造后,该厂区围墙才处于现有329国道的建筑控制区内。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依法修建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因公路建设或者交通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在依法补偿后予以拆除;对公路建设及交通安全无影响的,可以保留,但不得扩大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所以,该房屋在329国道拓宽前已处于建筑控制区以外,且该处房屋全部位于相关部门批准的厂区建筑红线内,是否属于违建,是否改变土地性质,应由该处属地江北区相关部门核定。
 
  目前,该帖文再次流转给了江北区。道路周边管理权责何时能够厘清?这排建筑是否属于违建?小e将继续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傅钟中)

原标题:私搭乱建 却找不到执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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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乱建 却找不到执法单位

 
执行人:作者:傅钟中  编辑: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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