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江南春晓业主圈占景观河养鱼造桥
当事居民还自封“美丽阳台示范户”
摘要:鄞州区江南春晓小区居民毁绿、圈占小区公共景观河,并在河中拉网养鱼、在河上修筑小桥的任性行为引发关注。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投诉…


江南春晓景观河被居民圈占养鱼。(廖业强 摄)
根据网友投诉,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小区景观河西侧河道的延伸段流经小区167号—175号(单号)、166号—170号(双号)的楼下。目前,此处数十米的景观河道已与楼前绿化一起,被业主用围墙私圈,变成了私家花园。这些业主还铲除、毁掉原有绿地,换种了蔬菜,并在河里拉网养上了鱼,在河上修起了小桥……其中,一家圈占河道、毁坏绿化的住户还在门口挂起了一块“美丽阳台示范户”的招牌。

住户门口挂着 “美丽阳台示范户” 的招牌。(廖业强 摄)
江南春晓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毁绿、违建现象严重。圈占河道与绿地的围墙系业主违建。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后,马上将情况向潘火街道及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做了反映,但一直没有回音。
据了解,小区开发商2001年售房时,曾把房屋前、后绿地“赠”给居民当花园。小区交付后,第一届物业是开发商子公司,他们没有及时制止居民的毁绿、违建行为。之后小区物业更换频繁,目前的物业已是第4任。他们入驻时,小区内的毁绿、违建现象已十分普遍,并已发展成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

江南春晓166号至170号(双号)居民私圈绿地,将围栏上锁。(廖业强 摄)

江南春晓东侧沿河一排别墅把房前屋后的绿化都圈占了。(廖业强 摄)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城市绿地的行为,违者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造价一至二倍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上周,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该局潘火中队正与属地街道一起协商处理此事。对此任性行为,鄞州区将如何整治?记者将继续跟进。(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廖业强)
“及时”为何总是缺席
江南春晓小区居民毁绿、圈占小区公共景观河,并在河中拉网养鱼、在河上修筑小桥的任性行为无疑是很过分的。开发商2001年售房时曾把房前屋后的绿地“赠”给居民当花园。小区交付后,居民已经出现了毁绿、违建现象。等到第4任物业入驻时,小区内的毁绿、违建现象已十分普遍,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先不说河中拉网养鱼、在河上修筑小桥行为,光是“毁绿、违建”就有10多年了吧,这么多年来为何物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直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处理?
在小区业主违建的处理上,我们常常看到“及时”的缺席,这在《宁波日报》“求证新闻”上屡见不鲜。
刹歪风邪气,一定要刹在萌芽状态,这既能减少违建业主的违建成本,又能使违建业主容易接受整改,还能起到“杀一儆百”作用,打消其他业主的违建念头,处理效果往往是最好的。可是,有关部门在处理违建问题上总是滞后,造成工作的被动。
希望有关部门在处理类似的问题上,多些主动、及时,不断提高执行力。(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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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晓业主圈河圈地 阳光房违建乱象丛生
执行人:作者:廖业强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