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托班老板竟将儿童头摁入垃圾桶
宝妈控诉2岁女儿被多次虐待,当事人已被行拘并罚款
摘要:“小孩子刚去上托班,就遭遇到了该店老板多次虐待,身为一个母亲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大众给我讨回公道。”近日,网友张女士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小孩子刚去上托班,就遭遇到了该店老板多次虐待,身为一个母亲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大众给我讨回公道。”近日,网友张女士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区集士港乐兜早教中心老板在营业期间存在疑似虐待儿童现象,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这家早教中心和相关人员,以免更多的孩子受到伤害。
夫妻矛盾,爆出三段惊心视频
张女士传来的三段拍摄于去年不同时间的视频中,一名成年男子与一名幼童单独呆在一个小房间内,其间该男子背对摄像头,存在多次强行拉扯幼童及用蛮力将幼童推到墙边的行为。
拍摄于去年10月21日的视频显示,该男子似乎正在把幼童摁到地上,幼童的双脚在不停挣扎;而去年11月2日的视频显示,该男子把幼童自己蒙在脸上的围兜强行罩住。最令人惊讶的一幕发生在去年10月20日。当天的视频显示,该男子竟然把幼童的头按进了垃圾桶里。三段视频中,幼童均有多次想出房门的举动,可惜因够不着把手,且都被男子阻拦并遭到用力推拉。
视频中,可以看得出幼童受到惊吓。

男子强行摁着幼童,红色袜子的为幼童双脚,正在地上不停挣扎。(网友供图)

男子将幼童头摁入垃圾桶。(网友供图)
“我本来想的是让女儿能提早适应幼儿园的集体生活,万万没想到把自己的女儿送到如此可怕的场所。小孩子那么小,她不会讲话也不会告状,我是等到12月底才知道这些事情,心里很痛也很后悔自责。”电话里,张女士提起这些事时,声音颤抖。
去年10月份,张女士把两岁三个月的女儿送到位于海曙区集士港“乐兜早教中心”上托班。傍晚四点张女士会去接女儿回家,三个月的托班生活看起来似乎很正常,女儿由于不会表达也没有说起过,只是那段时间去上托班特别抗拒。10月底女儿就开始生病,病了大约有一个月之久。
直到11月中旬,该机构关门,很多家长纷纷维权要求老板退款。与此同时,老板与妻子发生家庭矛盾。12月22日,张女士突然在托班微信群里看到了老板妻子发上来的几段视频,而三段视频中的主角竟都是自己的女儿。
张女士告诉小e,平时小孩子们集中在一起都是由老师和保育阿姨管带,这个小房间可能就是一间“管教屋”,小孩子不听话或经常哭闹就会被带到这个小房间里进行“管教”,而自己的女儿可能就是这样被老板带进该房间的。
张女士:看到视频后,我终于明白了女儿的反常行为
“我真是恨自己没有马上发现这些事情,而是整整延后了三个月才知道,当时我还奇怪为什么女儿会特别害怕叔叔类型的男人,特别反抗去托班,还为此大病一场。现在想来都是有原因的!”张女士说,看到视频后,她立即选择了报警。
小e查询了解到,乐兜早教中心位于海曙区集士港松霞巷26号-28号。公司注册名称为“宁波睿思托育有限公司”,法人为华燕燕,公司另一股东为饶达,目前经营状态仍在存续。经营范围包括托育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等。
张女士告诉小e,饶某就是她投诉的托班老板,而华燕燕则是他的妻子。两夫妻因为离婚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
“这个人真的是表里不一,每天说话笑眯眯,做出来的行为竟然如此恶劣!希望能得到惩治,这件事也绝对不能不了了之。”张女士说。
当事人已受到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从法律层面而言,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其中,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针对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小e为此联系了公安部门,海曙区集士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饶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800元行政处罚。(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易民)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