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再婚登记需出示死亡证明多此一举?

民政部门坦言,系统查不到也不能让群众多跑一趟!

摘要:近日,网友“浪里个浪7”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前段时间带爸妈去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需要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办证也为此搁置。该…
   近日,网友“浪里个浪7”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前段时间带爸妈去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需要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办证也为此搁置。
 
  该网友称,老两口都是丧偶,他们认识后相处了一段时间,觉得不错,想组成一个家庭。于是,3月底的一天,网友作为晚辈陪着老两口两位老人一同去了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当时窗口人员看到我爸妈的情况就说,丧偶人员需要死亡证明,需要知道具体死亡时间,方便后续查证有无再婚,然后跟我们说可以去二楼公安大厅打证明。于是我们过去问,那边说系统与乡镇2017年之后才联网,查不到二老的信息,所以打不出来,只能回到乡镇派出所。”该网友非常不解,认为此项证明纯属多此一举。最后,实在没办法,他只能再带着老人去了东钱湖派出所开具了死亡证明。
 
  对此,网友在帖文中提出三点质疑: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户口簿上已经注明婚姻状况是丧偶,为何还要打死亡证明?
 
  2.婚姻状况不应该是民政部门系统内部的数据吗?和死亡证明有什么关系?
 
  3.此项规定是否有违最多跑一次的初衷?
 
  此帖一出,也引来其他网友吐槽,网友“陌上花开777”跟帖表示,婚姻状况网上查不到吗?还要人特意跑回乡镇,实属多此一举。
 
  据了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所需材料:
 
  (一)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提供《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相应的证件和材料: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本的盖有户籍专用章的本人页);
 
  (四)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那么,老人丧偶如需再婚,是否如网友一样,还得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呢?
 
  小e随即联系至宁波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核查信息是正常流程,因为办事人员需要了解市民的具体情况,不能乱办,这是对双方的负责。一般来说,窗口人员会在民政的系统里查询相关信息,如果能查到就能顺利办理。由于民政系统查不到该网友家人的婚姻状况,而当时拿过来的户口本里也找不到已故人员信息,虽然户主标有丧偶信息,但是无法证明前一任的婚姻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需要协同公安等部门去调查家庭具体情况,包括原来的婚姻状况和死亡证明。”工作人员补充说道,“但是这个查询工作不应该让当事人去做,而是应由我们通过内部发函给公安、法院等进行协查。”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次窗口业务人员的方法错了,让老百姓再去跑是不对的,他们也为此对该业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方琴)

原标题:丧偶办理结婚登记为何要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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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办理结婚登记为何要死亡证明

 
 编辑:杨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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