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一卤肉店发抖音吹牛“自家”杀猪厂
猪肉处理现场乱象遭网友举报
摘要:4月29日,网友“Netbeep”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一条涉及宁海某食品加工企业“猪头肉生产加工环境脏乱差”的视频,希…
小e搜索该抖音号发现,该视频于4月29日2点16分发布,视频中大量猪肉直接堆放在地上,房间角落血水横流。小e注意到,现场有9名工人正在清洗、处理这些猪肉,且9人均未穿戴工作服,也未佩戴口罩。
在该视频下方的几条评论中,有网友指出生产环境太差。更有网友直接点明,地上那么脏,会不会有人吐痰在地上,而且口罩都没有一个人戴,以后外面的熟食真不敢吃了。
网友“Netbeep”告诉小e,食品安全重于天,从发布的视频初步分析,相关经营者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他说,这位名为“五香猪头肉”的发布者在抖音上公开了联系方式和经营地址,希望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找到该视频发布者,再去视频拍摄地进行现场突击检查。


猪肉直接扔在地上,现场触目惊心,且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穿工作服。

网友在抖音视频后留言。(图片截取自抖音)
小e查看了该视频发布者的其他相关视频,发现其经营着一家以猪肉为主的卤肉店,该发布者曾在视频留言中称,猪肉都是来自自己的杀猪厂。

制作后的猪肉卤制品。(图片截取自抖音)
小e拨打了该视频发布者的电话,但是对方一听说是记者,就直接挂掉了电话。
小e搜索了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随后,小e联系了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马上安排人员去现场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当天下午,相关工作人员调查后回复称,经现场核查得知,该视频发布者为宁海西店吕世卿熟食店经营户,主要经营以猪肉为主的卤味食品。抖音上的视频是该经营户于4月28日晚,赴宁波方兴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猪肉时,对该公司屠宰场内进行拍摄,并制作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作为宣传使用。目前,该发布者已经主动删除该视频。
据了解,视频所指场景实为宁波方兴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是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鱼山头村。该生产点位的操作过程是否违规?售卖的肉类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下步,市场监管部门会如何处置?小e将持续关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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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猪头肉生产加工环境脏乱差,建议依法调查处理的问题
执行人:作者:易民 编辑: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