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无法“商转民” 星悦中心业主称吓跑租户
部分业主租房后,电费高达千元 业主称当初销售曾许诺
摘要:8月9日,编号为“156701”的网友向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区星悦中心公寓开盘销售时,销售人员承诺公寓交付后,用电可以“商转民”,但交付后转…

左图:星悦中心公寓外观。(石景摄)右图:业主跟销售人员的聊天截图。(业主提供)
业主王女士告诉小e,星悦中心公寓楼只有两幢,分别是6号楼和8号楼,目前6号楼已实现用电“商转民”,但8号楼迟迟未改,电费仍由物业代收,一些业主在入住或出租房屋后,没多久就接到了高价电费单,而物业给不出合理解释。
王女士说,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反映过这事,要求用电“商转民”但开发商说这些为销售人员个人承诺,与公司无关,而且还表示,业主在购房前会签署《星悦中心项目认购书》,里面明确提到:开发商下属员工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机构的人员所作的任何口头、书面承诺或约定均无效,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其他书面文件为准。

购房提示注明:合同外的承诺一律无效。(业主提供)

业主只能用物业给的卡支付电费。(业主提供)
据公开资料显示,星悦中心公寓的开发商为宁波星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力户型面积为52至72平方米。
24楼业主叶女士告诉小e,她买了72平方米的公寓,房屋自带中央空调。今年7月份刚交付,入住仅一个月,电费就像坐了火箭,直接“窜”到440余元,而家里电器数量不多,使用率也不高。

业主出示的水电费发票。(本文照片除业主提供外,均由石景摄)
26楼业主李女士告诉小e,22楼一户业主将房子出租给别人,才租了一个月,电费就高达1千余元,导致租客被吓跑,另外,她隔壁业主家开始装修,电卡里有40度电,结果开工两天就用完了,而朋友家百来平方米的房子装修完了也才用了50多度。
同层楼的业主宋先生则表示,物业收取电费的价格标准和核算方式不公开不透明,不少业主怀疑物业在供电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谋利行为,要求独立供电到户,业主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
高地物业工作人员在接受小e采访只表示,公司按照当前宁波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来收取电费,每度电收取费用约为0.735元,其他情况只能由新闻发言人回答。小e粗略算了下,按照该电价,24楼业主叶女士家在7月份用电高达近600度,平均每天消耗20度电,比较惊人。
对此,海曙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约谈开发商,要求对方正视业主合理诉求,积极推进用电“商转民”事项,不过开发商反馈表示,8号楼由于底下几层为商场,电路在设计上较为复杂,若要实现用电“商转民”,原先电路要大规模调整,成本很高,需要公司领导进行商议。
部分业主家中电费高企原因何在?该公寓能否成功实现用电“商转民”?截至发稿前,高地物业新闻发言人仍未联系小e作出解释。相关进展,小e将继续关注。(宁波民生e点通 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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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悦城公寓用电不能商转民,开发商欺诈销售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