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紫郡小区二期翻新阳光房系违建
摘要:日前,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二期15幢一顶层业主翻新阳光房,引起争议。8月16日,潘火街道回复,据鄞州区有关部门认定,该阳光房是违法建筑。事情还得从两…

日前,鄞州区潘火街道紫郡小区二期15幢一顶层业主翻新阳光房,引起争议。8月16日,潘火街道回复,据鄞州区有关部门认定,该阳光房是违法建筑。
事情还得从两年多前说起……
2020年底,当事人周先生购买了紫郡小区二期15幢顶层11楼一套住宅,发现原房东在屋顶露台建有一个阳光房。这个阳光房存在漏水情况,他在第二年装修时对阳光房进行了翻新。

紫郡小区二期15幢顶层原有的阳光房。(周先生提供)

周先生翻新的阳光房。(周先生提供)
今年5月中旬,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紫郡小区二期15幢楼顶的阳光房遮挡邻居采光,系违法建筑,有关部门应该拆除它。
发帖网友商女士告诉小e,这个阳光房挡住了她婆婆家的采光。在她发帖前,她婆婆曾到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反映,但没有得到回应。
对此,周先生反驳道,商女士的婆婆住在小区14幢低层,他家阳光房与对方之间的距离较远,不会影响对方采光。小区物业公司、紫郡社区、潘火街道、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先后介入调解此事。但是,对方始终不愿谅解。
6月底,潘火街道回帖表示,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发函委托宁波市资规局鄞州分局对阳光房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将根据结果处理此事。
8月15日,小e在现场看到,该阳光房尚未拆除。

紫郡小区二期15幢顶楼阳光房。本文照片除有标注外均由廖业强摄

涉事阳光房建在紫郡小区二期15幢楼顶的露台。

紫郡小区二期15幢阳光房(红框)与该小区14幢居民楼(右)。
次日,潘火街道回复采访时表示,宁波市资规局鄞州分局已复函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确认阳光房属于违法建筑。街道正寻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量阳光房面积,为后续调查执法做好准备。
相关进展,小e将继续关注。(宁波民生e点通 廖业强)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