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因病失去劳动能力如何领失业金

摘要:网友abc2014反映:本人已累计缴费80个月,现因病失去劳动能力,和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公司给出具失业证明,社保关系在北仑区,户籍在鄞州区,请问如何领取…

  网友“abc2014”反映:本人已累计缴费80个月,现因病失去劳动能力,和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公司给出具失业证明,社保关系在北仑区,户籍在鄞州区,请问如何领取失业金,去哪里领取?以后社保怎么缴?年满40周岁后能享受什么政策补助?

  市人社局: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及法院审理终结之日起60日内持《宁波市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终止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户籍证明)、一寸近照2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鄞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旁)。

  农村户籍人员在其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失业人员缴费满一年的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当月登记次月享受,按月发放。我市目前失业保险金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1103元。农民合同工按标准减半享受,一次性领取。

  如果要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鄞州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旁)。

  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致电热线电话12333咨询。

点击进入原帖参与讨论:

 编辑:石景
    手机版 |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