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把档案调回老家需哪些证明
摘要:问题:我以前在江东工作,现想把档案调回老家,要出具哪些证明? 回复:您需要带以下材料: 1、转入地的人才中心出具的调档函原件。 2、在江东签订就业协议…
问题:我以前在江东工作,现想把档案调回老家,要出具哪些证明?
回复:您需要带以下材料:
1、转入地的人才中心出具的调档函原件。
2、在江东签订就业协议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另外档案费用需结清。受理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51、52号人事代理窗口。电话:0574-87811340、0574-87811341。
编辑:王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