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交专用道处罚,江北能否也提前公告

摘要:5月15日,网友天蓝蓝2007在宁波民生e点通发帖称,5月12日在江北区大闸北路,占用公交专用道被拍。现在,面临处罚。 由此,该网友提出疑问,对于占用公交专用…
  5月15日,网友“天蓝蓝2007”在宁波民生e点通发帖称,5月12日在江北区大闸北路,占用公交专用道被拍。现在,面临处罚。

  由此,该网友提出疑问,对于占用公交专用道的拍摄和处罚,江东区、海曙区提早在网络、报纸上进行了提前公告,江北区怎么不公告呢?

  江北区交警大队通过宁波市交通委回复:近期,辖区中队安排巡逻力量结合非现场拍摄进行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法行为的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6条相关规定: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对于使用流动巡逻制式警车进行非现场拍摄和查处的,其他法律法规并未要求。

  网友有疑问的,并不是拍摄方法是固定的还是流动的,而是宁波市大规模新增公交车专用道这个城市交通管理新方式,驾驶人需要在短时期内接受,并适应“占道违法被拍受处罚”事实,很不容易,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够预先公告一下,以便驾驶人在心理上、习惯上能顺利过渡。

  根据网友的投诉,小e查了宁波市交警局今年1月30日发布的《宁波公交专用道电子警察将于2月7日起抓拍》的通告,发现里面确实没有“江北区大闸北路”。

  江北区交警大队通过宁波市交通委的回复当然没有错,但是事在人为,从人性化管理这一点上说,是不是还是应该向海曙和江东的同行学习一下呢?(宁波民生e点通 廖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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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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