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走奉化三高连接线却要缴通行费?
网友“话梅酸酸”行车路线与奉化三高连接线的分布图。
走高速交通行费是理所应当的事。那如果没走过,也要让你交,你会作何感想?近日就有几位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问效平台发帖询问,朝阳收费站凭什么向没有经过奉化三高连接线的车辆收取通行费。而奉化相关部门的回复仍不能解开网友心中疑窦。
网友:没走也要缴费,这是什么道理
11月4日、9日,网友“风雨同舟cqf”两次发帖,表示自己此前开车从塘溪镇到宁波城区,一路上没有经过奉化三高连接线,但在朝阳收费站下高速时,却被要求缴纳经过该路段的10元费用。
对此,网友“风雨同舟cqf”表示难以接受,望奉化市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无独有偶。11月10日,网友“话梅酸酸”以“朝阳高速三高线代收费的疑问”为题,发帖质疑朝阳收费站向没有经过奉化三高连接线的车辆收取通行费的合法性。
这位网友在帖文中表示,“我上次回象山一趟,上机场高架接入朝阳上高速,直达象山港大桥到黄避岙(象山北)出口下高速的路程收费合理,而按原路返回宁波,在朝阳出高速却多收10元,为什么(同样的路线、路程)?”
事后,小e联系上网友“话梅酸酸”,她告诉小e,从象山返回过程中,她先后经过象山港大桥、甬台温复线高速和宁波绕城高速,最后在朝阳收费站下高速。其间,她没有经过奉化三高连接线,但朝阳收费站向她收了10元通行费。
回复等到了,仍不能解惑
据了解,奉化三高连接线奉化市、鄞州区,全长31.6公里,分ABC三个路段,三个走向分别连接甬金高速、宁波绕城高速、同三高速,总投资10.8亿元。奉化三高连接线的建成,打破了三条高速公路各自封闭的格局。
11月13日,奉化市回复称:“奉化三高连接线是根据浙交函〔2004〕153号文件批复,列为公路‘四自’工程实施建设的,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函〔2010〕53号文件批复,这个文件明确:奉化三高连接线与甬金高速西坞收费站,甬台温高速溪口东收费站,宁波绕城高速朝阳收费站实行合并收费。征收标准为单向出一类车10元/车次,二类及以上20元/车次。”
奉化市还在帖文中指出,“奉化三高连接线是高速公路路网的一部分,是整个宁波市范围内公路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不存在说不经过奉化三高连接线的车辆要收费的说法。”
同时,奉化市以上述内容回复了网友“话梅酸酸”。
那么,奉化市在回复中特别指出的上述“奉化三高连接线是高速公路路网的一部分”的相关内容是啥意思呢?
小e采访了奉化市市政府及交通局经手过帖文的工作人员,但他们都无法给出具体的解释。同时,给出回复的奉化交通投资公司也无法给出具体的答案。该公司办公室吴主任表示,该公司只是在执行这个文件的上述内容。所以,在出朝阳收费站下高速的车辆都要交10元费用。
律师:如果没走连接线,显然不合理
11月17日,小e搜索到,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否则,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然而,奉化交通投资公司办公室吴主任解释称,奉化三高连接线是省政府批准的“四自”公路,属于“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公路投融资建设模式。由于“四自”公路不单独设立收费站点,只能由临近的收费站点代收通行费。
为此,小e咨询了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的孙俊杰律师。他表示,虽然奉化交通投资公司收费经过行政审批,但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应有相应对价。朝阳收费站如果向没有经过奉化三高连接线的车辆收取通行费,是不合理的。
孙律师建议网友,遭遇朝阳收费站强加的费用,可向物价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律师事务所寻求司法援助。(宁波民生e点通廖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