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降费举措破解社保费用收缴困局

摘要:上海、甘肃、山东、湖北等地近日陆续出台政策,通过五险一金的缓缴、降低费率来缓解企业压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影响社保缴费数额的另一个因素缴费基数,…
   上海、甘肃、山东、湖北等地近日陆续出台政策,通过“五险一金”的缓缴、降低费率来缓解企业压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影响社保缴费数额的另一个因素——缴费基数,已经多年低于实际工资水平,并造成了社保名义费率的“虚高”。(3月28日《经济参考报》)
 
  此前有媒体做过计算,税前工资一万,企业需要支出14410元,而个人拿到手的只有7454元,企业与个人上缴的税费合计6633元,占税后工资的89%,税费之高,着实令人震惊。
 
  针对社保费率过高的情况,李克强总理3月1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时公开表态,“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总理之表态言犹在耳,一些地方下调社保费率的措施既已跟进,反应不可谓不快。对此,我们首先要点个赞。
 
  但是,分析各地下调社保费率的具体措施,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地方政府调费的诚意还不够,让利的幅度太小,尤其是费率较高的医疗与养老保险这两部分,各地均没有涉及,不能令民众及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当然,地方政府有其苦衷,一些地方社保金存量连年亏空,导致地方政府很难采行实实在在的让利举措。而造成这一局面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正如有媒体分析指出的,乃是我们的社保费率实际上处于名义上的“虚高”,许多企业违规不缴纳、少缴纳社保费用的现象相当普遍。
 
  但问题在于,企业之所以挖空心思在社保费用缴纳上避税避费,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国家法定的社保费率太高,企业支出太大,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良性发展,避税避费亦是无奈之举。
 
  一个死循环由此形成,一方面,由于社保费率太高,企业无法承受,不得已而采行避费手段;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广泛的避费,政府实际收缴的社保费无法维系其正常的支出,无法达到其预期的要求,也就很难大幅度降低费率,某些地方近年来甚至多次提高社保费率,以弥补社保亏空,而这又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避费的冲动。
 
  这种局面导致了恶劣的后果。其一,它引发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效应。显而易见,在这种局面下,合法经营、老老实实缴费的企业在畸高的社保费率重压下,很难维系正常的经营与良性的发展,而一些通过不法手段规避社保费用的企业反而因此而得益。久而久之,前者逐渐萎缩而后者愈发得势,劣币驱逐良币,合法经营的明规则被潜规则取代,良性、法治的经营环境被破坏。其二,政府制定了高昂的社保费率,但实际上进入公共福利的资金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数额。这必然导致公共福利支出难以匹配以高福利为预期的税费收缴。在这种情况下,公权力势必要承受横征暴敛的指责,公信力将因此受损。
 
  对此如何破局,这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在笔者看来,破解这一难题,关键还在实实在在地降低税费,并在此基础之上,做实税费收缴。其中,降低税费乃是关键与基础。
 
  在税费畸高之时,若政府的收缴措施宽松,固然可使企业有空子可钻,在事实上少缴纳,但这不免导致上文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若政府的收缴措施严格,又不免遏制企业经营的积极性,戕害经济的活力。在这种情况下,宽严皆不合适,地方政府也不免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但若能真正降低税费,使企业可以坦然承受,那么就企业而言,以非法手段避税避费的冲动与意愿可以降低;而就政府而言,也不必担心做实收缴措施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
 
  文/岳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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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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