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满足什么条件?

摘要:问题:想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满足什么条件? 回复:您好,根据《甬教计【2011】348号》文件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一条及一条以上者,即可认定为我市…
   问题:想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满足什么条件?
 
  回复:您好,根据《甬教计【2011】348号》文件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一条及一条以上者,即可认定为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持有宁波市各县(市)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社会扶助证》家庭的子女;2、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3、革命烈士子女;4、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6、市级经济欠发达的19个乡镇和片区的低收入农户子女;7、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此认定办法适用于学前、义务及高中教育段学生,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由各高校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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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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