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摘要:今年2月底,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潘火街道一家经营木工刀具和机械配件的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这一行为涉嫌安全生产隐…
   今年2月底,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潘火街道一家经营木工刀具和机械配件的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这一行为涉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执法人员当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做了询问笔录并进行立案。
 
  经审查,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部门对企业进行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记者了解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了将其列入统计分析表,还应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企业一旦没有及时报送统计分析表,安监部门可对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安监部门提醒,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统计分析表,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记者 胡鸽 通讯员 陈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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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鄞州新闻网  编辑: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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