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纱窗收600清运费 欢乐海岸业主想不通

业主:没有垃圾哪来清运费? 律师:装定制纱窗不应收取

摘要:4月10日,编号为“63832”的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在鄞州区欢乐海岸二期买了套房子,最近天热蚊虫滋生,家里安装纱窗,物业让交一笔垃…
   4月10日,编号为“63832”的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在鄞州区欢乐海岸二期买了套房子,最近天热蚊虫滋生,家里安装纱窗,物业让交一笔垃圾清理费,按套内面积收取。问题是纱窗安装简单,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极少,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
 
  对此,鄞州区住建局于4月12日回复表示,根据《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甬价费[2017]56号)。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宁波市(含鄞州区)已在2016年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经物业了解,对于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和缴费方式,双方都有合同约定,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小e联系了发帖网友李女士,得知她家中的八扇纱窗在前几天刚安装完毕,被物业收取600多元钱的垃圾清运费。
 
  “1个多小时就钉好了八扇纱窗,建筑垃圾几乎没有产生,就算有一点,施工人员也随身带走,而物业却向我们收取垃圾清运费,这合理吗?”李女士有些疑惑。
 
  网友“loolooa”跟帖认为,业主没让物业清运就可以不交费。就算合同约定清运需要交费,但没产生清运行为就不需要交费。
 
  小e多番联系小区华侨城物业毛经理,但电话从未打通。有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垃圾清运费是按照规定收取,并无问题。
 

《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截图。(来自市发改委官网)
 
  对此,小e在宁波市发改委官方网站上查询到,2017年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筑装潢垃圾、家具垃圾由业主负责清运,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垃圾堆放点的设置。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托清运的,按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李女士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相关条款。(网友提供)
 
  之后李女士向小e提供了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有关条款的照片,其中第三条第12小条清楚写明“若业主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物业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则由物业代为清理,并由业主承担其费用。”
 
  对此,浙江高帆律师事务所的刘志龙律师告诉小e,根据《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建筑装潢垃圾、家具垃圾由业主负责清运,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垃圾堆放点的设置。而且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物业合同也对建筑垃圾清运费做了明确约定,如果业主能自行处理装修垃圾,则不必向物业支付费用。
 
  刘志龙律师表示,即使物业合同有类似“建筑垃圾不论是否由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清运,均需要支付清运费”等约定,该业主反映的纱窗安装垃圾问题也不应支付清运费。因为纱窗一般是定制,到现场安装即可,故其垃圾主要为外包装纸等,这些垃圾不应属于建筑垃圾。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等本就是物业服务的常规内容,其清理费应包含在物业综合服务费内,无需另外收取。若该业主不存在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则不宜对仅仅纱窗安装另行收取清运费。(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石景)

原标题:鄞州欢乐海岸物业这样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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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欢乐海岸物业这样收费合理吗

 
执行人:作者:石 景  编辑:吴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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