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城“广场”何其多 遍地开花名实可符?

顶真老人坐公交巡访各大“广场”

摘要:建筑楼宇的命名,是城市管理细节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有网友发现,甬城不少以“广场”命名的场所可能名实不符。2月28日,编号为“148769”的网友向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
   建筑楼宇的命名,是城市管理细节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有网友发现,甬城不少以“广场”命名的场所可能名实不符。
 
  2月28日,网友徐先生向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留言反映,现今甬城还有很多根本不是广场的“广场”存在,例如灵桥广场、彩虹服饰广场、富邦广场、天伦时代广场等,明明只是一些写字楼或大厦,为何命名为广场?如此命名是否规范?
 
  徐先生六十开外,十分热心城市细节问题。他为了这一问题还乘坐公交对海曙、鄞州、江北等各大广场进行了走访,发现宁波以“广场”命名的楼宇不在少数,有的只是纯粹的商业楼,有的则是商务楼与商场相结合的模式,跟“广场”风马牛不相及。因此,他想请有关部门对此类不规范命名进行认定并更正。
 
  在灵桥广场,小e打开百度地图,坐标定位为“灵桥广场”。该广场的北面大门处立着“灵桥日用品市场”的牌子,而就在同侧往南步行20米处,挂着的是“灵桥市场”的牌子。
 
  但小e通过宁波市民政局地名信息检索,输入“灵桥”二字,地名上并无灵桥广场。
 

百度地图内坐标定位。(邱韵制)
 

东侧写字楼入口,立着“灵桥广场”的铭牌。(邱韵摄)
 

北侧大门是灵桥日用品市场。(邱韵摄)
 

地名信息搜索平台上无灵桥广场。(邱韵摄)
 
  问题经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3月3日,市民政局回复称,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网友提供的不规范地名(不规范广场名称),该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根据浙江省、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等地名法规制度,依法依规推进不规范地名的常态化监管,开展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不规范地名标志的整治工作。同时,严格地名命名工作,在地名命名上确保不出现不规范地名。
 
  那么商业与写字楼相结合的模式是否能称作为广场?
 
  随后,小e从宁波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宁波市城镇建筑物(群)名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筑区(群)名称通名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和标准:
 
  大厦、大楼、商厦:大厦是指高层或大型楼宇。中心城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中心区,下同)其高度一般应在15层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县、市)其高度一般在10层或总建筑面积在8千平方米以上。未达上述量化指标,但在当地又属于突出建筑物,并具有地名意义的,可称为大楼。以商贸为主或底层为商场、高层为办公用房的高层建筑物,也可称为商厦。使用大楼、商厦作为通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广场:一般指城中供市民休闲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场所。当借用此词指具有配套公共场地的建筑物(群)时须兼具3个条件:1.中心城区其占地面积应在1.5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县、市)城镇其占地面积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2.具有3千平方米以上的整块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3.在通名前应冠以功能性词语,如XX商务广场、XX娱乐广场等。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小e,是否能命名成广场主要还是看其规模是否达到要求,现在的确存在商家自主命名的情况,下步将会对网友所指出的几处广场以及大厦进行实地查看,同时对接街道以及属地地名办对建筑物进行摸排,对未进行申报的地名要求商家依法申报。(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邱韵)
 
“为甬城细节挑刺”活动请您继续参加
 
  活动时间:至4月上旬结束。
 
  参与方式:1、下载甬派客户端;2、在甬派客户端首页找到民生e点通区块;3、点击“为甬城细节挑刺”互动区块提交线索;4、手机操作不太方便的朋友可以拨打热线81850000反映。
 
  提交格式:标题前加“挑刺”字样,注明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看到什么问题、有何建议等细节,并以照片佐证,以便我们判定情况。
 
  问题处置:您反映的问题都将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处理。宁波日报报网端也会及时跟进报道其中的典型个案,敬请关注。

原标题:希望一些不规范地名可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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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一些不规范地名可以改正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