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外地就医四种情形 如何用医保结算

网友“一位网民”:
 请问异地医保如何快速办理?
2025-04-11 16:22
市医保局:
 网友,你好!宁波医保待遇享受期内的参保人员到外地(宁波市外)就医,分以下几种情况:
1.浙江省内临时就医: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其它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
    2.因病需转浙江省外就医:由就医的宁波市医保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疗意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定点医院职能部门通过医保系统,为参保人员代办备案手续。转外地就医可转往浙江省外中国境内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次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期间参保人员可多次到转外就医地就医。有效期满若需继续去原转往就医的医疗机构复诊的,可凭原转往就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诊意见,到宁波全大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转外地就医手续,也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办理转外地就医手续。不需重新开转外就医备案表。
3.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办理: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时,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宁波全大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也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居住地的医保定点医院范围内自行选择就医。长期异地居住备案起效后3个月内不可撤销。有效期满后,参保人员由异地返回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撤销手续,也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办理备案撤销。
    4.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无医院转诊意见及异地长期居住要求,临时跨省至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也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刷卡结算,两者就医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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