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慢性病门诊病种有哪些 什么待遇

编号为“8229802”的网友:
 乙肝合并重度脂肪肝混合高血脂可算两种门慢么?门慢分别有什么待遇?
2025-04-25 14:11
市医保局:
 我市基本医保慢性病门诊病种有以下12种: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上述12种慢性病病种中,已纳入我市基本医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其资格认定、待遇标准、用药、就医管理办法等按门诊特殊病种现行规定执行。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性病相关用药、诊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至65%,其他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取慢性病治疗药品,也可凭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经医生诊断为慢性病,且第一诊断属于上述12种慢性病病种范围的,即可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无需备案。您的情况需要经医生根据您详细资料的具体情况来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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