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源和巷26号楼顶鸽棚被判“违法”
摘要:2020年4月13日,本报曾就报道海曙区汪弄社区多名网友联名投诉汪弄社区源和巷26号707室楼顶鸽棚一事,刊发《持有信鸽协会会员证,就能任性吗》一文。历时一年,此事有了…
《房顶鸽棚不能随便建需审批和邻居同意》续
2020年4月13日,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曾就报道海曙区汪弄社区多名网友联名投诉汪弄社区源和巷26号707室楼顶鸽棚一事,刊发《持有信鸽协会会员证,就能任性吗》一文。历时一年,此事有了新进展。
海曙区人民法院就当事人对“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要求其在在半个月内自行拆除鸽棚,否则将进入强拆程序”问题提出的诉讼做出一审判决:海曙区信鸽协会系经民政部门注册的行业性社会团队,其虽有对建成后鸽棚验收并颁发牌证职能,但并不具有对鸽棚、鸽舍建造立项的审批职能;故原告在建筑物屋顶搭建鸽舍、鸽棚的,应经规划部门批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补办相关手续,擅自搭建案涉鸽棚,显属违法。
宁波市中级人员法院对当事人的再次诉讼给予驳回,维持海曙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据悉,目前,当事人正准备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提起诉讼。(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廖业强)
事件回顾:
2020年4月13日,海曙区汪弄社区源和巷26号707室楼顶鸽棚,因卫生、违建、高空坠物等问题被网友联名投诉后,引发网上高度关注。
网友痛陈:因源和巷26号707室楼顶搭建了一间鸽棚,整幢楼乃至附近几幢楼都受到影响,特别是搭建了鸽棚的这幢楼,不仅楼道中全是鸽毛和鸽粪,而且臭气熏天,夏天时,还能看到鸽粪中生出小虫子。楼下居民不敢随意开门开窗,生怕鸽毛、鸽粪进入,如此情况,让我们生活得很艰难。特此写联名信要求拆除源和巷26号707室楼顶的鸽棚,还居民一个干净安全的生活环境。
网友还提出了3个问题:第一,该鸽棚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属于违章搭建?如此搭建有无损坏楼板和高空坠物的风险?第二,在楼顶搭建鸽棚是否占用了公共区域,是否应当取得其他居民的同意?第三,该鸽棚管理是否存在问题,导致环境污染、病菌滋生?
海曙区西门街道首先就此回复:汪弄社区源和巷26号707室住户共有两本信鸽协会会员证和两本鸽棚证,其中户主本人一本会员证(鸽棚棚号102),其女儿一本会员证(鸽棚棚号2261),以上信息经宁波市信鸽协会确认。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关于此次投诉已多次跟宁波市信鸽协会及海曙区信鸽协会对接,市信鸽协会已责成海曙区信鸽协会做好此养鸽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要求海曙区信鸽协会督促此养鸽户自行拆除超面积部分的鸽棚。同时,西门中队会根据实测面积对该户超面积部分的鸽棚进行执法。
宁波市海曙区信鸽协会调查后表示:该鸽棚已办理相关手续、证件齐全,鸽棚面积和人字架屋顶符合规定。并根据规划部门意见进行处理。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相关情况核查后回复:经核实,我局未收到相关主体关于要求办理鸽棚审批手续的申请,且该鸽棚不具备补办条件。我局已将此情况函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能,下一步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我局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搭建鸽棚同其他一般建筑物一样,养鸽户须就鸽棚的面积、高度和材质制定设计方案,并提交规划部门审批,建于公共部位的鸽棚还应征得小区居民的书面同意,鸽棚建成后,还须通过规划及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不合格则应进行整改。”该局相关负责人还称,“小区住宅楼的楼顶一般情况下不能搭建鸽棚。不管鸽棚是用什么材料搭建,它的重量会对房屋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已经在屋顶建好的鸽棚不具备补办手续的条件。”
但上述规定是否适用于持有信鸽协会会员证的市民呢?经查,宁波市信鸽协会发布的《宁波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明确提出,凡在建筑物屋顶搭建鸽舍、鸽棚的,当事人应当向所在地信鸽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鸽舍设计图,由区信鸽协会实地勘察后,经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报所在地规划局批准。
2020年4月4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向汪弄社区源和巷26号搭建鸽棚的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对方在半个月内自行拆除鸽棚,否则将进入强拆程序。
但此后,当事人多次向该局提出行政复议,并于当年10月向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周应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