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湖城架空层随意住人 部门回应来了

摘要:日前,中国宁波网曝光了鄞州区邱隘镇上湖城一期架空层住人,而业主毫不知情一事。报道刊发后,邱隘镇镇政府及时介入,督促物业整改。7月上旬,小e曾前往现场看到,该…
  《上湖城架空层住物业人员还发生了火灾》
 
  日前,中国宁波网曝光了鄞州区邱隘镇上湖城一期架空层住人,而业主毫不知情一事。报道刊发后,邱隘镇镇政府及时介入,督促物业整改。
 
  7月上旬,小e曾前往现场看到,该小区19幢单元楼一楼部分已被打造成了房间,其内摆放着洗衣机、水槽及衣物。
 
  沿着19幢楼背后走了一圈,发现在该楼尽头是物业管理办公室,而办公室旁边架空层里也能看到住人的迹象,里面停着电动自行车和挂着衣物,似乎19幢这排架空层要被改造成员工宿舍。
 
  邱隘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小e,网友反映的地方其实是物业办公用房,当时房子建造的时候就规划了一些区域配置给物业用作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
 
  那么,物业办公用房到底是否可以住人呢?
 
  对此,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通过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回复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也就是说,物业管理用房产权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因为物业公司要日常经营和办公,所以物业用房平时给物业公司使用。如果需要变更用途也必须广而告之,让业主知情并同意。
 
  对此,邱隘镇镇政府表示,已督促物业强化保洁,及时反馈业主投诉,定时公示工作计划,小区内重大事项要通过业主群、公示牌告知业主知晓。
 

上湖城物业管理中心将物业办公用房意见征询函张贴在小区公示栏内征求意见。
 
  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小e,小区建成时19幢一层就被配置为一期二期物业用房,其中二期物业打算把其中一间作为宿舍,也于8月初在小区公示栏中张贴了改变物业办公用房功能的意见征询函,目前社区也在就这一问题进行沟通和调解。(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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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