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一个阳光房有多难?镇海:耗时14个月
违建容易拆除难,能否有更好的办法?
摘要:8月2日,小e从镇海区蛟川街道获悉,镇电小区一区2幢一楼的违建阳光房已被拆除。这本是好事!但仔细盘点下来,从网友发帖投诉至阳光房被拆除,镇海区相关政府部门介入…
《拒拆除镇海这处违建主人领到强拆通知》续

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月14日送给当事人的决定书。(该局提供)

阳光房的屋顶和墙体(红框内)被拆。(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蛟川中队提供)
8月2日,小e从镇海区蛟川街道获悉,镇电小区一区2幢一楼的违建阳光房已被拆除。这本是好事!但仔细盘点下来,从网友发帖投诉至阳光房被拆除,镇海区相关政府部门介入查处此事竟有14个月之久,可见其中所耗费的行政资源有多少。
去年1月11日,网友“汗血马”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上述位置居民违法搭建阳光房,房顶距二楼阳台只有1米左右,楼上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
几天后,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跟帖回复,执法人员多次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阳光房,但当事人拒不整改,该局已根据资规部门认定违建的回函,对当事人的违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之后,网友多次跟帖追问进程。该局则回帖称,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1月25日,小e在镇电小区一区了解到,小区2幢一楼两套住宅归一户居民所有,户主在房屋南侧搭建了阳光房,房顶确如网友所述,紧贴二楼阳台。
事后,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11月9日,该局向区政府申请强制拆除阳光房。今年1月7日,镇海区政府下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成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执法主体、蛟川街道为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单位。
2月14日,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同时抄送至蛟川街道处。其上写明,当事人搭建阳光房之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决定于5月11日前强制拆除这一建筑物,如当事人对这一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镇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月14日送给当事人的决定书。(该局提供)
之后,当事人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3月9日,蛟川街道及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前往现场,拆除了资规部门认定的违法建筑,包括构成阳光房的屋顶和墙体。

阳光房的屋顶和墙体(红框内)被拆。(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蛟川中队提供)
8月2日,小e回访发现,镇海区相关政府部门拆除的阳光房未被重建,楼上居民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小e有话说:对付违建,有何更有效的约束手段?
违建容易拆违难。搭建阳光房所需要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并不多,但执法部门介入后,从现场勘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到最终的强制拆除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资金,是违建者的数倍甚至几十倍,这是对公共行政资源的巨大浪费。而相关政府部门原本可以用这些行政资源去从事更多有意义、有产出的公共管理事务。
为此,小e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虽然你一时违建成功,但也难保不被拆除。另外,相关部门能否考虑更有约束力的治理手段,比始将违建行为列入市民征信系统,限制其房产交易等(北仑区对此已有很好的创举,小e此前曾做过报道,详见《北仑冻结违法业主房产交易》),最终让想要违建的市民不能建、不敢建、不想建。(宁波民生e点通 廖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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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