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姜山一承租人借危房加固偷搞违建
部门已介入处罚,但未整改到位
摘要:10月30日,编号为“7832522”的网友向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鄞州区姜山镇顺明路新渔港大酒店旁边的工业厂房以加固为由破墙开店装修营业,如此行为是否违规?希…
10月30日,编号为“7832522”的网友向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鄞州区姜山镇顺明路新渔港大酒店旁边的工业厂房以加固为由破墙开店装修营业,如此行为是否违规?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
该帖文发出后,鄞州区虽然受理,但超期多日仍未答复。
11月11日,小e前往姜山镇顺明路,看到新港大酒店南面有三间店面房,之前开过一家手机店,现在门头招牌已改成“宁波新之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模具制造部”,正在装修中。

三间店面房外观。
小e绕着这几间店面房转了一圈,看到有两间店面房的三楼搭建了钢结构的墙体和屋顶,有翻新重建的迹象,疑似存在违建。


店面房三楼搭建钢结构的墙体和屋顶,疑似违建。(本文照片均由石景摄)
小e从姜山镇了解到,网友所说和事实有出入。人民路435号这几间店面房的所有权属于宁波仪表厂。经鄞州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姜山镇人民路435号房屋产权证上登记幢号为0068号、0080号和0038号的三幢1-3层砖混结构建筑为C级危房,故现任承租人张某对其中两间危房进行原址加固,加固后在房屋3楼进行拓宽、加高,属于违建,目前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完成行政处罚程序。
姜山镇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监督,当事人张某于今年10月19日自行拆除41.65平方米违建,还剩余56.01平方米拓宽面积、9.06平方米的加高面积迟迟未拆,镇执法队将督促当事人尽快拆除剩余违建。(宁波民生e点通 石景)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