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拍小租”租车条款 外卖小哥要留心

按月整租,租一天也算一个月

摘要:近日,网友靳先生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先前为了入职外卖员,签了一个电动自行车的租车平台。后来因个人原因没有入职,却被扣了两个月的租车费。靳先生…

网友前后两次的扣款记录。(网友供图)
 
  近日,网友靳先生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先前为了入职外卖员,签了一个电动自行车的租车平台。后来因个人原因没有入职,却被扣了两个月的租车费。
 
  靳先生说,4月份,他在海曙区大卿桥附近的饿了么驿站应聘外卖员,由于自己没有电动自行车,便通过门店在名叫“拍小租”的平台里租车,一个月的租车费是598元。
 
  后来因为家中有事,靳先生匆匆回了趟贵州老家,没有成功入职外卖员,便提出要退掉租的车。“这个车我一天也没有用过,就让驿站退,那边说会给我关的,结果到了第二个月又扣了钱!”靳先生说。
 
  据了解,“拍小租”是一家定位于两轮电动车信用租赁的软件运营服务科技公司。该平台有自己的APP,也在支付宝小程序内入驻。
 
  小e先联系到了饿了么外卖驿站。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个租车平台确实是驿站帮忙牵线,由于不需要另外交付押金,用多久付多久,所以受到很多外卖员的欢迎。
 
  “当时他签合同时,我们也跟他说过,如果不用车子,一个月之内提早说,平台就只收一个月的费用。否则就默认续约,租车费用也就自然产生了。”他说,靳先生其实做过一天外卖,后来他说要回老家,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又没有提前说,这辆车就一直挂在他的名下。目前,经过驿站与平台的联系,已经为他取消了第三个月的续费,租车费用不会再产生。
 
  靳先生告诉小e,当时他租车是从2月17日到3月17日,而他是3月18日向驿站提出终止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他认为虽然晚了一天,也不能让他承担这么多费用,毕竟这辆车他几乎没有用过。
 
  随后,小e联系至“拍小租”平台。客服人员经过查询解释称,平台的订单都是按月整租的,也就是说无论用了一天还是30天都是一个月的费用。用户开启租车服务就会有一份电子合同,合同里也注明了这一条。
 
  之后,小e也看到发来的租车电子合同上写着“乙方有权随时选择退还租赁物,乙方自行选择退租时,租金按一个整租期计算,乙方已缴纳的一次性费用(服务费、保险费、GPS服务费等)不予退还。”
 

 
  该客服还建议和车行(网友应聘的外卖站)协商,车辆管理和费用都是车行在负责和收取,平台是第三方,只收取服务费。不过小e也注意到,平台提供的租车电子合同的甲方为“拍小租”。
 
  驿站负责人告诉小e,一切以合同为准,既然合同标明了按月整租,他们也没办法。
 
  为此,小e咨询了国浩律师事务所陆忠飞律师。他表示,网友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不过,虽注明了续费的情况,但是违约责任过重,存在不合理情况,建议双方协商或者走法律诉讼。
 
  那么相关条款是否涉及霸王条款呢?
 
  小e在网上搜索相关消息发现,已有很多关于“拍小租”的投诉,比如有网友称,他因外卖兼职就租了电动自行车八天,但是平台强行让其支付一个月六百元的租金。小e发现,大部分的投诉内容都是关于其涉嫌霸王条款、无法解约、乱扣费等内容,而且据投诉内容,很多用户都是因外卖工作入职办理的租车。
 
  宁波民生e点通公益律师许静芳表示,这主要需要看两点:第一、平台提供的合同条款是否属于反复使用,不可修改的格式条款?第二,平台是否作出充分的提醒义务?如果是格式条款且没有作提示或说明,那么,承租人以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或该格式条款无效等理由,要求人民法院宣告格式条款无效或不发生效力。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该格式条款有异议,可以以自己为原告,以平台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格式条款无效,或对承租人不发生效力。
 
  对此,靳先生表示,他接下来会向海曙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相关进展小e将继续关注。(宁波民生e点通  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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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