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便利店买干脆面 吃了发现已过期四个月

售卖过期食品,部门已立案调查

摘要:“过期这么久还放在货架上销售,谁来管管他们?”近日,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鄞州区姜山一家便利店售卖过期食品,更夸张的是,他吃了一口才发现…

网友买到的过期干脆面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保质期为5个月。网友供图
 
  “过期这么久还放在货架上销售,谁来管管他们?”近日,有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鄞州区姜山一家便利店售卖过期食品,更夸张的是,他吃了一口才发现已经过期四个月,这让网友非常生气。
 
  2月下旬,该网友在轨道交通姜山站内名为“喜客”的便利店买了两包“脆司令”干脆面和一瓶饮料,共付了8元。
 
  随后,网友打开干脆面咬了一口发现不对劲,一股霉味扑鼻而来。他一看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大吃一惊。这包干脆面生产于2023年5月31日,保质期五个月,也就是说,这包干脆面已经过期近四个月了。
 
  此时,网友感到恶心想吐。“这家店的食品安全意识可以说几乎没有,过期了这么多天还在陈列销售!”该网友十分不满,他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尽快对该店进行处罚,让消费者放心。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称,经现场核实,发现过期食品2包,已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列出的情形有一条涉及食品保质期的是: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2月29日,小e前往现场。轨道交通姜山站是一个高架车站,这家名为“喜客”的便利店在地面一层。便利店不大,里面的货物也比较简单,基本以快消食品和生活用品为主。
 
  小e在店内搜罗了一圈,没有发现过期食品,不过货架上名为“香香君”的炒花生和网友反映的脆司令干脆面即将过期。其中,干脆面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据过期仅剩两周时间,而保质期为7个月的炒花生离过期只有一周。
 

该便利店位于轨道交通姜山站地面一层。本文照片除标注外均由方琴摄。
 

货架上的炒花生即将过期。
 
  小e联系了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该局工作人员称,2月26日,姜山所执法人员对轨道交通姜山站的宁波市鄞州姜山喜客超市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方便食品、即食食品,发现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的“脆司令”香脆面2包,该食品标签显示保质期为5个月,已超过保质期。现场执法人员没收了上述过期食品,并对该商家涉嫌销售过期食品进行立案调查。
 
  该工作人员补充说道,网友如需要退款或赔偿,部门会介入调解,尽力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具体结果和处罚内容小e将继续关注。(宁波民生e点通 方琴)

原标题:姜山地铁站下面喜客超市大量过期干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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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地铁站下面喜客超市大量过期干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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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枫